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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天赋新疆·地标之美”新疆地理标志品牌推广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6年07月1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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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管局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新疆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的重要供给基地战略定位,扎实推进文化润疆、乡村振兴、旅游兴疆战略实施,挖掘新疆及兵团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内涵,提升地标品牌影响力,现正式举办“天赋新疆·地标之美——守护地理标志,赋能乡村振兴”新疆地理标志品牌推广选拔赛。本次赛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新疆石榴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现面向全疆、兵团辖区内各级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各大院校、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企业、农牧专业合作社、文艺创作机构及社会各界创作者广泛征集参赛作品,携手深挖地标特色、传播新疆特色产业名片,共同讲好新时代新疆地理标志故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天赋新疆·地标之美——守护地理标志,赋能乡村振兴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新疆石榴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林草局,兵团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林业和草原局

协办单位:自治区商标协会、新疆大学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牵头,各指导单位支持,组织知识产权、农业产业、文旅文化、文艺创作、主流媒体等领域专家组成,实行专家回避、匿名评审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参赛对象

本次赛事面向全疆(含兵团)范围内关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热心地标品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主要包括:

(一)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主体、农牧产品生产加工主体、农牧专业合作社;

(二)各级涉农、地标、文旅类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融媒体中心,大中专院校师生、专业文艺团体、创作团队;

(四)文艺从业者、网络创作者及社会各界文艺爱好者。

所有参赛主体须实名参赛,确保参赛信息真实有效。参赛个人须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参赛团队及单位须合法合规开展相关活动。

四、赛事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2026年7月15日—7月18日

作品征集:2026年7月20日—8月31日(截止当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分层评审:2026年9月1日—9月30日(含初审、现场展演评审暨颁奖)

优秀作品展播:2026年10月1日—10月20日

五、作品要求(摘要)

形式不限:短视频、话剧、小品、说唱、歌曲、朗诵、情景剧、歌舞、图文海报、手绘作品等原创文艺及视觉作品。

内容要求:紧扣大赛主题,聚焦新疆及兵团地理标志产品,展现其生长环境、种养加工、非遗技艺、民俗文化、品牌建设、产业发展、助农惠民、文旅融合、援疆帮扶成果等内容,立意积极、导向正确,讲好新疆故事。严禁使用AI绘图、AI配音、AI生成脚本等人工智能创作元素,核心创意、画面、文案、配音须由创作者本人独立完成。

格式规范:

视频类:MP4格式,横屏16:9,分辨率≥1080p,时长15秒—5分钟;

舞台表演类:报送高清录制视频,标准同上;

静态图文类:JPG/PNG格式,分辨率≥300dpi。

版权要求:作品须原创首发,严禁抄袭、搬运、侵权;参赛即视为同意主办、承办单位将作品用于地理标志公益宣传、展播等非商业用途(保留创作者署名权,不另付费用)。

命名规范:地区+单位/作者+作品名称+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品形式后缀。

报送要求:同一主体参赛作品不超过3件,同步报送100字以内作品简介、参赛报名表及原创作品责任承诺书(见附件)。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作品综合等级奖、作品特色单项奖(创意、人气传播、产业赋能、文化赋能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同步设立先进个人荣誉奖,分类择优表彰,确保覆盖面广、激励到位。

七、参赛须知

(一)大赛为公益赛事,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作品创作、制作等费用由参赛主体自行承担。

(二)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回。

(三)参赛主体须严格遵守赛事规则,服从承办单位统一安排。

(四)赛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代行),最终解释权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意见为准。

八、作品报送

报送邮箱:xjfmyyjxh@163.com

联系人:木拉迪力·居来提,联系电话:18057174615

高莹,联系电话:0991-8815318、14799260711

附件:

      附件1“天赋新疆·地标之美”新疆地理标志品牌推广选拔赛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2____参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声明.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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