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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三季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6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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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以案释法警示经营主体,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汇总2026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调解重点案件,发布8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涵盖餐饮食品安全、线上住宿服务、未成年人纹身、驾培预付消费、老年保健消费、汽车售后、共享充电宝计费、恶意职业索赔等多个领域。

案例一:餐饮餐食混入异物商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2026年7月7日,消费者在第八师石河子市某面馆购买老陕刀削哨子面打包食用,食用过程发现餐食内混有虫子。消费者返回商家反映问题,商家辩称虫子系消费者自行放入,未妥善处置消费者诉求,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执法人员调取支付凭证、问题食品照片、店内监控录像,核实确认餐食混入异物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开展调解,向商家释明食品混有异物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经普法调解,商家认识到后厨卫生管控疏漏,按餐费13.2元的十倍向消费者赔偿132元。执法人员对商家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后厨加工管控。

案例评析:餐饮食品混入异物是餐饮行业高频食品安全风险,根源在于后厨卫生、加工流程管理不到位。消费者遇到食品异物问题,应当妥善留存付款记录、实物照片视频等证据。经营者面对消费纠纷不得无端推诿,要正视问题主动整改,否则既要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也会损害自身经营信誉。

案例二:线上预订住宿与宣传不符调解促成退费

案情简介:2026年7月6日,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投诉。消费者通过美团平台预订奎屯某商务宾馆三人间,支付144元,入住后发现客房实际为办公室简单摆放床铺,环境卫生差,和线上宣传差距较大,诉求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执法人员核实消费及入住情况,商家表示消费者已经实际入住,不同意全额退款,但愿意退还80元化解纠纷。经调解,消费者接受该方案,宾馆完成退款80元,纠纷办结。

案例评析:线上平台已成为住宿消费主要渠道,经营者线上展示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将非客房区域简单改造充当客房对外销售,同时做好客房卫生保洁。当服务出现瑕疵时,经营者应当积极和消费者协商,妥善化解消费矛盾。

案例三:违规为未成年人纹身、洗纹身致留疤商家赔付3万元

案情简介:2026年9月9日,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政务热线转办线索。投诉人未成年子女在当地某美容店接受纹身、洗纹身服务,洗纹身操作不规范造成皮肤遗留疤痕,需要赴乌鲁木齐医院开展祛疤修复治疗。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赔偿未果,诉求退还服务费用并赔偿治疗、交通等相关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核验支付凭证,确认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洗纹身操作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事实。组织现场调解,明确商家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监护人监护疏忽、未成年人隐瞒年龄承担次要责任。经多轮协商,双方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商家一次性赔付全部损失30000元,涵盖治疗费、往返交通等全部开支。执法人员对该店铺严肃约谈警示,责令杜绝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案例评析:法律明确禁止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年龄核验义务。因违规服务、操作不当造成人身损害,经营者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此类违法行为强化监管震慑。

案例四:驾培机构口头承诺退费反悔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效

案情简介:2026年8月21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投诉。消费者报名C1驾驶证培训缴纳培训费1980元,未参加科目三培训,计划回四川完成剩余考试。驾校电话口头承诺退还科目三对应培训费,消费者留存通话录音,后续驾校反悔拒绝退费,培训合同设置“学员申请退费不予处理”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诉求退还科目三未参训的培训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执法人员核查缴费凭证、通话录音、培训合同,确认驾校口头承诺退费后拒不履约,合同存在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的霸王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对驾校开展行政告诫,责令纠正不规范合同条款,据实结算培训费用。经调解,驾校退还消费者培训费500元。

案例评析:驾培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部分机构随意反悔口头承诺,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退费权利。经营者应当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据实结算,未发生的培训服务应当退还对应费用,设置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消费者遭遇预付消费纠纷,可通过12315、96359热线依法维权。

案例五:老年消费者购买药酒身体不适退货,商家推诿被责令退款

案情简介: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老年消费者在理疗店花费近万元购买药酒,服用后身体不适,将剩余价值4250元药酒退回厂家。货物签收后,理疗店与厂家互相推诿拒不退款,老人请求监管部门介入督促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执法人员核对付款凭证、退货物流记录、聊天记录,确认退货事实。约谈理疗店负责人,明确销售主体的法定退款义务,不得以货物转交厂家为由转嫁责任。涉事理疗店当日向老年消费者全额退还货款4250元。

案例评析:老年群体风险识别、维权能力较弱,容易被保健宣传诱导购买养生产品。商品已经退回、交易终止条件达成,直接销售经营者应当履行退款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老年消费维权,快速处置化解纠纷,守护弱势群体消费权益。

案例六:新车油泵故障保修起争议调解分担维修费用

案情简介:2026年7月15日,第九师胡杨河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消费者新购置汽车油泵发生故障,商家主张故障系消费者使用含杂质柴油造成,拒绝三包保修,要求消费者自费维修,双方产生争议。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两次组织双方调解,达成维修协议:油泵更换维修总费用6600元,消费者自行承担3000元,商家补贴36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0元。

案例评析:汽车售后三包纠纷中,经营者不能单方面判定故障成因、免除自身保修义务,应当客观公正界定故障责任,依法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在车辆使用维修过程中,注意留存票据凭证,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七:共享充电宝设备识别异常产生高额扣费经营者全额退费

案情简介:2026年9月2日,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消费者租借共享充电宝后已经归还,但归还点位设备故障识别失败,系统持续计费,产生扣款99元。消费者认为计费异常,要求退还多扣款项,协商无果发起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核实,超长扣费系归还点位设备未通电、系统识别故障导致,不属于消费者逾期未还。执法人员释明,设备、系统故障属于经营者经营风险,不得转嫁给消费者。经调解,经营者全额退还消费者扣款99元。

案例评析:共享充电宝经营者应当保障设备运行正常、计费准确。因设备故障、系统漏洞造成消费者异常扣费,属于侵害公平交易权,经营风险由经营者承担。消费者遇到霸王计费、异常扣费,可通过投诉渠道维护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

案例八:虚构外卖交易进行恶意投诉牟利,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移送线索

案情简介:投诉人曾某龙通过美团外卖下单麻辣烫店“龙虾球”菜品,投诉商家虚假宣传,称食用后判断产品不含龙虾肉。经核查,外卖配送至公共卫生间意见箱,投诉人并未实际取餐食用,投诉所称食用感知与事实不符。经查询,该投诉人近一年投诉举报上千件,投诉数量明显偏离普通消费者范畴,存在牟利式恶意索赔特征。

处理过程及结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行为涉嫌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评析:法律保护普通消费者正当维权,但以牟利为目的虚构交易、捏造损害事实,不属于合法消费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整治职业恶意索赔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消费提示

兵团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消费过程注意留存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96359热线理性维权;二是预付式消费谨慎缴纳大额预付款,看清合同条款,拒绝霸王格式条款;三是未成年人监护人加强教育引导,不要接受纹身等有害身心健康服务;四是要依法维权,不得虚构事实、恶意投诉牟取不正当利益。提醒各类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消费安全主体责任,真实宣传、诚信履约,妥善处置消费纠纷,共同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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