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同意新疆康舒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恢复药品销售。
特此通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