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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第一批)
发布时间:25年12月01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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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管局

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511月,共抽检兵团辖区351家企业398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34批次,标称为兵团辖区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14批次,非兵团辖区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2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29家生产单位163批次产品,检出12批次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抽查222家销售单位235批次产品,检出22批次不合格产品。

二、抽查结果

(一)安全帽。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帽壳内突出物、佩戴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下颏带强度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主要原因是:1.生产厂家采用劣质或废旧原材料加工而成;2.安全帽帽壳顶部设计不合理。

(二)保护足趾鞋。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鞋帮撕裂强度、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外底撕裂强度、外底耐磨性、外底耐折性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耐压力性,主要原因是:1.生产企业生产时工艺处理不到位;2.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替代性材料造成项目不达标。

(三)钢丝绳。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测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表面质量、直径允许偏差、破断拉力、拆股钢丝直径、拆股钢丝抗拉强度、股的中心钢丝直径、拆股钢丝反复弯曲、拆股钢丝扭转、拆股钢丝镀锌层重量等。

(四)保温材料。生产领域抽查5家生产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测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

(五)室内消火栓。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消防接口、手轮、开启高度、水压强度、密封性能、耐腐蚀性能等。

(六)手提式灭火器。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质量、20℃喷射性能、水压试验、爆破试验、灭火剂成分等。

(七)建筑用玻璃(钢化玻璃)。生产领域抽查2家生产单位2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碎片状态,主要原因是:1.生产过程中玻璃钢化加热不均匀,玻璃面板冷却不均匀,或是加热和冷却的工艺设定不合理;2.钢化炉装炉率过高;3.原片玻璃质量差。4.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造成的。

(八)烟花爆竹。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销售包装标志、销售包装、外观、引燃装置、药量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引燃时间(s),主要原因是: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控制引火线长度,操作过程中随意控制引火线长短,且未进行出厂检验;2.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尽量控制引火线的长度。

(九)家用燃气灶。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气密性、热负荷、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熄火噪声、燃烧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热负荷,主要原因是:1.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产品出厂前未严格进行出厂检验;2.生产企业随便标注产品的额定热负荷,造成产品的热负荷偏差超过标准要求的上限。

(十)电线电缆。生产领域抽查17家生产单位17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取3家销售单位3批次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绝缘厚度、护套厚度、屏蔽层结构尺寸检查、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拉力试验、绝缘老化后拉力试验、护套老化前拉力试验、护套老化后拉力试验、绝缘热收缩、绝缘热延伸、护套失重试验、曲挠试验、电缆的单根阻燃试验、电缆的成束阻燃试验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绝缘厚度、导体电阻、绝缘热延伸试验、护套老化前拉力试验、护套热延伸试验、曲挠试验及试验后的浸水电压试验、护套厚度;主要原因是:1.绝缘厚度、护套厚度:企业对生产中的工艺流程控制不准确,且未能对整个生产流程和工序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2.导体电阻:企业在拉丝过程中,生产设备的张力控制不准确导致导体直径偏小,造成导体电阻值偏高;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使用的铜材不达标,导致导体电阻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绝缘和护套的高温试验包括绝缘和护套热延伸等高温试验、电线电缆老化前拉力试验、曲挠试验及试验后的浸水电压试验: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料或未经净化处理的回收料进行挤塑生产;企业对生产中的工艺流程控制不准确,且未能对整个生产流程和工序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十一)燃气软管。流通领域抽查6家销售单位6批次产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内径、外径、壁厚、气密性、耐压性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了解不全,只注重产品物理性能,忽略标识要求。

(十二)燃气调压器。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内径、外径、壁厚、气密性、耐压性等。

(十三)燃气报警器。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2家)。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标识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一般要求、报警动作值、方位、跌落试验、产品标志、高温(运行)试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一般要求、报警动作值、方位、跌落试验、产品标志,主要原因是:1.一般要求:产品所使用的元件质量较差;2.报警动作值、高温(运行)试验:探测器制造过程中存在缺陷,传感器性能不稳定,对可燃气体的响应灵敏度达不到要求;探测器出厂、安装或维护过程中,企业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校准,或是企业校准设备本身存在问题,导致校准结果不准确;3.方位试验中传感器出现故障,无法准确检测到可燃气体;制造过程中材料选择不当、加工工艺不到位、质量控制不严格等;4.跌落试验中探测器的外壳和内部结构不够坚固;5.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了解不全,只注重产品物理性能,忽略标识的要求。

(十四)电热水器。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电气间隙等。

(十五)电热水壶。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等。

(十六)插头插座。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耐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耐热、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等。

(十七)小型断路器。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耐热性、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温升试验及功耗测量、脱扣特性、运行短路能力试验、短路试验后验证断路器等。

(十八)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配电柜、配电箱)。生产领域抽查2家生产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绝缘材料耐受内部电效应引起的非正常发热和着火的验证、成套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间隙、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介电性能等。

(十九)建筑用钢筋产品(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生产领域抽查2家生产单位3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2家销售单位3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尺寸、重量偏差、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尺寸外形等。

(二十)水泥。生产领域抽查16家生产单位16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1家销售单位1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

(二十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抽查4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主要检验项目为车速限值(电驱动功能)、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整车标志、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电气强度、充电器、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脚蹬间隙、照明,主要原因是:1.脚蹬间隙:部分车型中轴部位尺寸偏宽,或是小轮径车型的车架中接头设计位置及曲柄脚蹬选用不合理,在设计时未严格执行标准要求;2.照明:车灯的配光设计不符合要求。

(二十二)学生用品(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笔)。流通领域抽查4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可迁移元素的限量、苯的含量、氯代烃、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等。

(二十三)学生用品(书写笔、记号笔、水彩笔)。流通领域抽查3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可迁移元素的限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等。

(二十四)学生用品(橡皮擦)。流通领域抽查4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可迁移元素的限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等。

(二十五)学生用品(胶粘剂、棒棒胶、胶水)。流通领域抽查3家销售单位3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游离甲醛含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酰胺等。

(二十六)学生用品(书包、笔袋)。流通领域抽查4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负重、缝合强度、旅行式拉杆书袋滑轮和拉杆、背带类书袋的性能、可迁移元素的限量、游离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振荡冲击性能等。

(二十七)定配眼镜。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光透射比、装配质量等。

(二十八)儿童玩具(塑胶玩具)。流通领域抽查3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共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内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突出部件,主要原因是:产品安装不牢固或结构设计不合理,且生产企业在设计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相关参数进行验证。

(二十九)童车。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共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内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燃烧性能、机械强度、锐利边缘、锐利尖端、外露突出物、挤夹点、小零件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小零件、制动装置、动态耐久性,主要原因是:1.小零件:产品结构强度有缺陷或包含有小零件部件。2.制动装置:未安装制动装置或手把可换向的推车有一端未安装制动装置;车轮设计不合理或使用材料较差造成车轮移动有效性测试不合格。3.动态耐久性:推车的车轮和车架强度不够,连接车轮的紧固件没有耐久性,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和脱落等情况。

(三十)卫生巾(护垫)。流通领域抽查3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全长偏差、条质量偏差、吸水倍率、吸收速度、pH、交货水分、背胶剥离强度、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

(三十一)塑料、纸等食品包装容器。生产领域抽查36家生产单位37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9家销售单位11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特定迁移量等。

(三十二)老人鞋。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3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等。

(三十三)食品洗涤剂。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甲醛、重金属(以Pb、总砷As1,4-二噁烷、甲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外观、pH25℃1%溶液、稳定性、去污力、总有效物含量、荧光增白剂等。

(三十四)地膜。生产领域抽查6家生产单位6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流通领域抽查4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厚度,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横向)、拉伸负荷(纵向)、断裂标称应变(横向)、断裂标称应变(纵向)、直角撕裂负荷(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向)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厚度和厚度偏差,主要原因是:1.原材料树脂品质差异;2.添加剂质量不稳定或分散不均匀;3.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如温度控制不准确,牵引速度不稳定。

(三十五)复合肥料。生产领域抽查4家生产单位4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流通领域抽查10家销售单位11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总养分NP2O5、(N+P2O5+K2O)、K2O、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氯离子、缩二脲、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铊、包装标识(养分含量、含氯标识、警示语、名称中的禁用语等)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总汞、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主要原因是:1.总汞:生产设备残留物料污染;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控制不准确,可能会影响汞的去除或转化效率;受周边环境或场地污染。2.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未精准把控影响磷的转化;造粒过程中条件不合适,改变肥料颗粒的物理性质,影响磷的溶解性能;原材料磷源品质差异及其他原料干扰。

(三十六)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领域抽查3家生产单位3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流通领域抽查16家销售单位18批次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大量元素含量、NP2O5K2O、水不溶物含量、微量元素含量、缩二脲含量、BZn、水分(H2O)含量、氯离子含量、MnFe、砷(As)、铅(Pb)、镉(Cd)、铬(Cr)、汞(Hg)、pH、密度、总铊、包装标识(肥料名称、养分含量、执行标准等应标识内容)、MoCaMg、中量元素含量、Cu、镁含量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大量元素含量、P2O5、微量元素含量、CuFeMnZnBMo、中量元素含量、MgCaN、氯离子含量,主要原因是:1.大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中量元素含量:不同产地、不同批次的原料,其纯度、杂质含量等存在差异;原料在储存过程中,若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影响其有效含量;生产计量设备不准确导致原料添加量出现偏差;混合设备选择不当,或者混合时间、转速等参数设置不合理,混合不均匀。2.氯离子含量:原料本身含氯量高或原料来源混杂;生产过程中净化处理不足或生产设备清洁不到位。

(三十七)掺混肥料。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3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总养分N+P2O5+K2O)、NP2O5K2O、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粒度(2.00 mm~4.75 mm)、氯离子、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缩二脲、包装标识等。

(三十八)有机肥料。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N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P2O5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酸碱度(pH)、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缩二脲、总砷(As)(以烘干基计)、总汞(Hg)(以烘干基计)、总铅(Pb)(以烘干基计)、总镉(Cd)(以烘干基计)、总铬(Cr)(以烘干基计)、总铊、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包装标识等。

(三十九)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领域抽查1家生产单位1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有机质含量、总养分(N+K2ONP2O5K2O、酸碱度pH值)、粒度(1.00 mm~4.75 mm)、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氯离子含量 、砷及其化合物含量(以As计)、镉及其化合物含量(以Cd计)、铅及其化合物含量(以Pb计)、铬及其化合物含量(以Cr计)、汞及其化合物含量(以Hg计)、钠离子含量、缩二脲含量、总铊、包装标识等。

(四十)液化石油气(燃气)。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密度、组分、铜片腐蚀、总硫含量等。

(四十一)车用汽油。流通领域抽查15家销售单位1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诱导期、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RON=MON/2、铅含量、胶质含量、硫含量、苯含量等。

(四十二)车用柴油。流通领域抽查15家销售单位1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润滑性、冷滤点、闪点等。

(四十三)车用尿素水溶液。流通领域抽查15家销售单位1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等。

(四十四)危险化学制品(纳入生产许可产品,包括电石、苯酚、副产盐酸、煤焦油、硫化物等)。生产领域抽查22家生产单位51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纯度、水分、灰分、重金属(以Pb计)、氯化物、硫酸盐、氢氧化钠、三氧化二铁、铜、二氧化硅等。

(四十五)人造板(包含细木工板,胶合板,饰面细木工板和胶合板,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流通领域抽查10家销售单位10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含水率、浸渍剥离、表面耐磨、表面耐干热、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龟裂、甲醛释放量等。

(四十六)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生产领域抽查2家生产单位2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流通领域抽查3家销售单位3批次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平均外径、壁厚、静液压强度、氧化诱导时间、纵向回缩率、灰分、炭黑含量、断裂伸长率、卫生性能。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炭黑含量、平均外径、壁厚等,主要原因是:1.炭黑含量:部分厂家为降低成本使用杂质多、灰分高(如含重金属)的炭黑;生产工艺缺陷,配比与混合工艺不当;部分厂家为降低原料成本故意减少炭黑添加量;2.平均外径、壁厚:生产原料不稳定、添加过多无机填料(如灰分超标)等;设备与工艺异常,如主机挤出量不稳定、机头(口模)温度不均或控制不当;部分厂家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

(四十七)淋浴用花洒。流通领域抽查4家销售单位4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涂层附着强度、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抗拉性能、抗安装负载、温降、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跌落测试、固定式花洒爆破压测试、喷射力、流量均匀性、淋浴器等效等级等。

(四十八)陶瓷坐便器。流通领域抽查5家销售单位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水封深度、水封表面尺、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半冲卫生纸试验、排水管道输送特性试验、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安全水位、冲水装置、进水阀CL标记、防虹吸功能等。

(四十九)地漏及卫生间附属配件(不锈钢供水管、卫浴软管)。流通领域抽查2家销售单位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螺纹连接、密封性、耐压性、流量、表面耐腐蚀性等。

(五十)滴灌带。生产领域抽查9家生产单位10批次产品,检出7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兵团辖区生产企业);流通领域抽查1家销售单位1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为非兵团辖区生产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不透光性、内径极限偏差、壁厚极限偏差、滴水孔间距偏差率、流量均匀性、耐水压(23℃)、爆破压力、耐拉拔性能、炭黑含量、炭黑分散、氧化诱导时间(200℃)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内径极限偏差、流量均匀性、耐水压(23℃)、爆破压力、耐拉拔性能、氧化诱导时间(200℃);主要原因是:1.内径极限偏差:挤出机螺杆与机筒磨损;模头精度不足;牵引设备稳定性差;2.流量均匀性:生产所用原料存在批次间差异;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会大量加入回收料,造成流量不均或不出水;设备关键部件不符合要求或使用时间过长;生产工艺中的温度与速度不符合要求;3.耐水压(23℃):原料材质本身性能不佳,或是部分厂家为降低成本,采购价格低廉但性能不达标的回收料或劣质新料;原料配方不合理,助剂添加比例不当;生产设备牵引速度不稳定;4.爆破压力:生产企业使用再生原料而不完全使用全新原料生产,产品性能不稳定;5.耐拉拔性能:部分企业使用的原料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再生料的使用未按标准要求进行;企业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6.氧化诱导时间(200℃):原料树脂质量不佳或添加剂使用不当;生产过程中温度、时间、压力等控制不稳定,导致氧化程度加深。

(五十一)煤基氢化油风险监测。2家生产企业中煤基氢化油共采样数量4批次,未检出风险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机械杂质、水分、密度(20℃)、馏程、总硫、闪点(闭口)、凝点、铜片腐蚀(50℃3h)、酸度(mgKOH/100mL)、运动粘度(20℃)、氧化安定性(mg/100mL)等。主要风险项目为1号煤基氢化油的密度(20℃)。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等相关工作。

(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督促辖区内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及时控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符合召回要求的进行召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将产品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辖区外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及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报有关属地市场监管局。

(二)督促问题整改。督促企业认真排查不合格产品原因,立即开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组织整改复查工作,形成闭环监管,针对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兵团辖区相关不合格产品企业下发《产品质量改进建议书》,举一反三,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强化重点监管。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分析产品质量状况,对不合格率高及风险高的产品,加强重点监管。进一步压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督促两个规定落实,防范和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守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附件: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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