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场监管局,第十一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推荐条件
申报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申报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6项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本次推荐将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推荐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申报。各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院(校)科研(技)处和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局,推荐项目分配表(见附件1)。
(二)推荐。我局将对申报项目的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推荐。
(三)考察。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正式推荐建议名单后,我局将根据建议名单对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推荐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项目清单与推荐意见书。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院士推荐项目需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见附件3),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
(二)项目资料。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均以“中国专利奖+推荐单位”统一命名,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五、有关要求
中国专利奖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开展的专利领域最高奖项,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加申报,我局将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进行资金奖励,持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兵团建设。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5年11月7日
(联系方式及电话:王国太 0991-2896171;邮箱:btzscq@163.com,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8号南湖明珠大厦北门1204室,邮编:83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