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兵办发〔2022〕61号)有关规定,各师梳理报送了上年度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现予以公示。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诚信经营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兵团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举报和异议事项进行受理、调查、核实。
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2日
举报电话:0991-2896737(传真)
电子邮箱:xjbtjd@126.com
附件:2024年度各师市棉花加企业不良行为汇总表20250728.xlsx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