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疆泽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现予以注销(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1 | 新疆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马金生 |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松鹤里-沙湾街附334-2幢1单元1号 | 新兵BA07S0004 | 2025年07月30日 |
2 | 新疆泽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范奎海 |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物华北街A区47栋47-2-31号 | 新兵BA07S0005 | 2026年05月08日 |
兵团药监局
202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