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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发布时间:23年05月26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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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19类食品2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微生物、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渠君豪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霍尔果斯市六十一团家乡好超市加盟店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石河子市中益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北屯市家家旺超市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新疆海瑞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味狗鱼罐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八团中学使用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五、八师一四七团颐心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六团中学使用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七、额敏县穿越客栈里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花园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九、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金域顺达便利超市销售标识生产企业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的果子沟营养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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