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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3年02月23日    信息来源:    编辑:向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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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规处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3月24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兵团市场监管局1209室。

联 系 人:曾芫芫

    联系电话:0991-2899223

    电子邮箱:btzcfgc@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8号南湖明珠大厦1209室

邮编:830018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规则(试行).doc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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