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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2年09月01日    信息来源:    编辑:向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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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药品处

为进一步加强兵团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7月27日,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兵团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兵办函〔2022〕48号),成立兵团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兵团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全兵团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兵团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兵团分管副秘书长和兵团政法委、兵团公安局、兵团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兵团党委网信办、宣传部,兵团工信局、司法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兵团法院、检察院,乌鲁木齐海关,新疆邮政管理局等12个部门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兵团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辖区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暑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要求,各师市要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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