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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管局对十二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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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监稽〔2020112号)和局领导安排,128日执法稽查局与食品处联合对第十二师团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商、食品生产加工作坊与食品摊贩假冒伪劣食品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汇报。十二师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将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对既往假冒伪劣产品发现较多的单位和地区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600余家次;今年11月,十二师市场监管局会同新疆天山面粉厂打假办对辖区内2个团场3家食品经营单位和2家建筑工地食堂销售假冒天山牌面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产品80袋,目前案件已基本调查完毕,并将相关案件线索及时通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后在团场中随机抽取了第十二师西山农场的3家食品超市,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的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九鼎市场的5家食品批发商,进行现场实地督导检查,检查的10食品经营主体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场所均为注册地址,在检查中发现第十二师1家食品批发商,存在摆放储存食品不合规问题,经营过程中未在经营区域内进行销售,露天未封闭摆放销售。存在3家食品超市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布局流程不合理,经营的食品未明码标价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第十二师监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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