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市监人函2020〔1395〕号,简称《通知》),经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初审通过集体(2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初审通过个人(4人)
赛米·马木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与监督管理科
樊 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大队
任 韬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商广科
程登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
石 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市场监管局
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兵团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5日,联系电话:0991-289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