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石河子市国大亿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条件,同意变更企业名称,原企业名称石河子市国大亿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新疆国大亿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袁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91-289656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8号
邮 编:830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石河子市国大亿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条件,同意变更企业名称,原企业名称石河子市国大亿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新疆国大亿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袁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91-289656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8号
邮 编: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