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新疆汉林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新疆一心康达医药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新疆欧意凯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新疆天方恒德医药有限公司、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满江红药业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卫亿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洁利康医疗器械厂、乌鲁木齐市雅婕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通过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91-289656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8号
邮 编:830063
附件: 相关公示企业许可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