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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销号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年03月17日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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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兵团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的工作要求,现将已完成的1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3月24日(7天)。

一、反馈问题

    兵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于环保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问题,兵团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实践,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兵团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在兵团市场监管工作中落地生根。

第一、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第二、加强学习和实践,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生态环保系列讲话精神,陈全国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和孙金龙政委、张勇副司令员在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统一全局干部思想。同时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落到实处。

第三、强化对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每个季度撰写一份对环保督察思想认识的整改情况汇报,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责任,聚集兵团生态卫士责任使命,坚定坚决扛起推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整治责任。

(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第一、2018年年底已完成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9(第八师石河子市)和序号13(第六师五家渠市)的验收、公示、销号工作。

第二、2019年6月30日前,“乌-昌-石”“奎-独-乌”重点区域内147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注销关停,其他各师对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进行清单和台账式监管,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承压燃煤锅炉采取停用、注销措施。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承压燃煤锅炉,一律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办理使用登记、不进行定期检验。

第三、认真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我局于2019年第四季度对六、七、八、十二师开展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整改回头看工作,逐一排查“乌-昌-石 奎-独-乌”范围注销停用锅炉,确保已完成整改的锅炉不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第四、对农膜、散煤、成品油等重点产品开展了安全监督抽查。

第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领域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初步完成,全局党员干部对于环保问题思想认识有了显著的提高,树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9673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26号南湖明珠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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