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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 兵团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19年08月26日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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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兵团党委、兵团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兵团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简化市场主体准入(共30项)

(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10项,注册处牵头落实)

1.将兵团辖区冠“新疆”行政区域的企业名称登记管辖权下放至各师市市场监管部门(不含第十一师,下同)。

2.各师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兵团市场监管局实施网上审批。

3.取消按照注册金额划分企业登记管辖权的规定,全面落实属地登记管辖要求。

4.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①建立“一网通办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和网上服务资源。②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4个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3个环节,社保登记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③2019年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日(指工作日,下同)内。其中,企业登记2日内,印章刻制1日内,初次申领发票2日内。

5.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①按照“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则,持续推进兵团辖区“多证合一”涉企证照整合工作。②全面推开“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办理”工作模式。

6.推动“证照分离”改革。①采取“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3种方式持续落实兵团第一批91项“证照分离”事项。②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简化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7.简化登记注销手续。①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注册合并办理。②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在兵团辖区各类创业园、孵化区落地的企业,由相关开办或主管部门为首家落户企业出具一次房产证明后,其它落户企业无需重复提交。③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措施,建立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

8.拓宽登记注册渠道。①推进政银合作,利用商业银行网点开展代办企业登记注册服务。②建立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

9.提高登记注册服务效率。①将企业登记注册“一审一核”调整为“审核合一”,全流程一人通办。②所有登记流程限时2日内办结。

10.丰富便企措施。①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允许申请材料有瑕疵的企业采取承诺补正方式领取营业执照。②推进快递领域企业登记“一照多址”工作,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快递行业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载多个经营场所地址,免予办理分支机构登记。③允许电商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登记地址。④落实企业登记注册后即生成电子营业执照要求,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⑤允许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恢复经营资格。

(二)广告发布登记方面(2项,广告处牵头落实)

1.在兵团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公示广告发布登记需要申请单位准备的材料及模板。

2.广告发布申请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材料,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2项,监督处牵头落实)

1.简化发证审查环节。除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外,其他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均实行“一书一单一照一报告”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一企一证”。

2.简化审批环节。除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以外的其他列入许可目录的工业产品,均实行内设机构审批发证。

(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5项,食品处牵头落实)

1.乳制品、酒类(白酒及食用酒精)、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5类食品生产许可事权,由各师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2.兵直范围内9家单位食堂(兵团机关食堂、兵团机关幼儿园食堂、兵团医院食堂、兵团一中食堂、兵团二中食堂、兵团民族师范学校食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兵团杂技团食堂、兵团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经营许可事权,由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办理。

3. 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推行“告知承诺制”。符合以下3种情况:①新申请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②申请变更许可的(限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③申请延续许可(限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书面承诺其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当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4.压缩食品生产许可时限。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作出许可决定的时限压缩至10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采取当场颁发或邮政快递方式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5.简化申报材料。①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取消“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报备的有效的企业标准”和“首次申请许可或增加食品类别的,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两项材料;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取消“首次申请许可或增加食品类别的,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相关规章制度材料。

(五)特种设备有关审批(4项,特设处牵头落实)

1. 推行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在本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相应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生产业绩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免除鉴定评审,但不得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

2.整合行政许可项目。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许可进行精简整合。重点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专用车辆)制造单位许可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进行精简整合,即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证后,就可开展相应类别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不必再申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3.简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换证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在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交换证申请,经核验通过后,直接办理换证。资格证书有效期逾期的,作业人员应重新申请取证。作业人员申请换证时所提供申请材料简化为换证申请表、作业人员证书(原件)、现用人单位出具的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证明。除焊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作业人员换证一律不需要考试。不再要求换证申请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持续作业时间证明和体检报告。

4.简化申请资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取证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对营业执照实施在线核验(具备条件后)。型式试验与监督检验不作为生产单位许可取证的前置条件,生产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

(六)计量有关审批(3项,计量处牵头落实)

1.自我声明承诺发证。用于企业内部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考核实行自我声明承诺审批,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并作出自我声明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直接发证。发证机关在企业取证后一个月内对企业实施后置现场评审。

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在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的可申请直接换证,免除现场考核,但不得连续三个许可周期免予现场评审。

计量授权(对内)免予现场评审,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直接发证。

2.合并评审程序。对申请计量授权(对外)的单位,将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授权考核合并实施现场评审。

3.简化申请资料。①计量标准考核取证申请资料由6项简化为3项(申请书、有效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计量标准技术报告);②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资料由11项简化为4项(申请书、有效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计量标准技术报告);③计量授权申请资料由8项简化为3项(申请书、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考核项目表1份)。;④计量授权复查考核申请资料由9项简化为4项(申请书、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考核项目表1份、《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

(七)认证有关审批(4项,认证处牵头落实)

1.采取自我声明方式,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GB18285-2018和GB3847-2018标准变更。

2.不再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工作。

3.对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13号公告条件的申请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备案改革工作。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证后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产品和服务问题较多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实现科学监管。(有关承办处室)

(二)加大退出力度。对采取自我声明承诺申请直接发(换)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虚假承诺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对不再满足许可条件的持证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以处理。(有关承办处室)

(三)推进信息公开。兵团市场监管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除不宜公开的情况外,每周五前在兵团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双公示”栏进行公示,并推送至“信用兵团”网站;对证后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在兵团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上公开;各处室对企业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相关情况,特别是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记于企业名下,并推送至“信用兵团”网站。(有关承办处室)

三、落实市场监管服务

(一)简化行政许可流程。兵团市场监管局本级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在落实审批责任要求的前提下,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局领导,有关承办处室)

(二)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办事制度,不断规范兵团市场监管局内部许可管理机制,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局领导,有关承办处室)

(三)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兵团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扩大“互联网+市场监管”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网上便民服务,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局办公室)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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