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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19年03月20日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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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于3月11日至3月16日对第四师、第七师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目录库中的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双随机检查事项,按企业所属行业对应内容实施了监督检查。通过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检查企业和单位。通过兵团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查员名录库相关人员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被检查企业(单位)和检查人员(随机抽)确定后,由兵团局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记录表,并派发给执法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登记表。随机抽调了第四师4名同志和第七师4名同志进行检查。共随机抽查了35家企业(单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第四师随机抽查了16家单位,含5家医疗机构、1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连锁零售企业、5家药品零售企业;对第七师共随机抽查了19家单位,含4家医疗机构、3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3家药品连锁零售企业、4家药品零售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第四师师医院、62团医院中药房药斗中没有放置中药饮片标识标签;64团、70团医院药库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没有采取避光措施;66团医院药品库房没有色标标识。第七师123团医院和130团医院毒麻药品存放区域没有安装监控设备。

2、药品批发企业存在的问题: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蛋白同化剂、蛋肽类库房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奎屯祥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库房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照明设备;奎屯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库房照明设备不符合要求,冷库色标管理不规范。

3、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第四师好友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66团店验收记录不符合要求;好友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伊宁县70团店含麻黄减类复方制剂销售记录进出库登记数据不符;伊宁县70团元和堂大药房阴凉柜设备不能满足场所需要;新疆伊犁花城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可克达拉市第24分店没有设置验收药品区域,随货同行单没有盖出库专用章,阴凉柜没有开空调(温度超过规定要求20℃);可克达拉市德普大药房没有建立药品验收、保养、温湿度等记录,中药饮片没有清斗记录;可克达拉市神康医药有限公司64团分公司执业药师(张婧婧)不在岗,没有药品验收记录;霍尔果斯市62团诚信药店没有划分药品验收专用区,部分药品供应企业资质没有印章;霍尔果斯市62团利民药店没有签订药品供应质量保证协议,没有药品销售人员委托书。第七师127团仁和药店处方药登记本日期登记错误;127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7药店注册地址没有变更,没有处方药销售记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不规范;123团益民堂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克拉玛依区共青镇康宝药店、共青镇永康大药房药品冷藏设备达不到药品储存要求;123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12药店处方药销售登记不全,注册地址没有变更,冷藏设备达不到药品储存要求。

4、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县香料厂库存物资没有离地(10cm)离墙(30cm)存放;第七师123团新梦幻化妆品商行、乌苏市车排子垦区唯思丽化妆品店、克拉玛依区共青镇欧意化妆品店没有建立购货台账。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已经给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时整改的,已经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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