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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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