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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位的中草药,消费者莫盲目购买

发布时间:17年04月06日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兵团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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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食药监

近日,在第十三师文体中心展销会内有小贩摆摊售卖石斛、三七、西洋参等中草药,第十三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其既没有在工商部门备案,也不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家法律,小摊贩无证经营的行为涉嫌违法,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不允许其在展销会内营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石斛、三七、西洋参等中草药属于药品,必须经过正规药品检验机构的严格检验,才能在药店或医院销售。这些小摊贩们既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售卖的中草药也没有任何包装,出具不了任何检验合格材料,甚至有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经常以次充好,有的还会在中草药里添加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一些人本想买回去当补药吃,殊不知吃了却适得其反,对人体健康不利。因此消费者们千万不要随意购买中草药用于保健或治疗,也不要轻信所谓的“偏方”,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对症下药,一定要去正规药店或医院购买,这样才能保证药材的质量,确保安全。 (通讯员 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