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震慑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7年1月20日下午,第四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第一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六十四团纪委的监督下,将价值约1万余元的过期食品、药品在伊犁64团垃圾焚烧厂被焚烧殆尽。
此次焚烧处理的食品、药品主要涉及无标签、过期、无生产日期等问题,约重500公斤,包括过期变质熟食、凉菜、调味品、小吃、饮料、过期药品等近80个品种。
第四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第一分局局长代伟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狠抓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也表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和“严厉打击”的决心,同时呼吁食品、药品商家严格自律,诚信经营,做良心食品、药品,呼吁全民参与监督检查的,及时举报过期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第四师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第一分局 文才)